关于下放港澳活动渔船二级(含)以下职务船员和一般船员证书签发权限的公告

  依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议》(江府〔2023〕26号),我市港澳活动渔船二级(含)以下职务船员和一般船员证书签发权限由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下放至台山市海洋综合执法大队。

  经与台山市海洋综合执法大队作业交代,自2023年12月25日起,我市港澳活动渔船二级(含)以下职务船员和一般船员证书签发作业由台山市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处理。(处理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上朗路22号;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