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2024年16号)

  东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2024年16号)

  广东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物不合格状况的布告(2024年第4期)》(2024年第11号)和《关于第二期“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专项抽检状况的布告(2024年第8期)》(2024年第28号),其间触及我市出产企业东莞市润源纯洁水厂、风云小子(东莞)食物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布告如下:

  广州市增城清露桶装水店出售的标称东莞市润源纯洁水厂出产的包装饮用水(商标:/,规格型号:16.8升/桶,出产日期:2023-11-09)产品,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矩。

  经查询,因为东莞市润源纯洁水厂有根据足以证明没有片面差错,同批次产品做第三方查验成果为合格,且经销商供认其在储运、出售涉案产品进程中存在差错被广州市增城区商场监督管理局立案处分,因而我局没有根据证明当事人存在违反法律规矩的行为,违法现实不成立,根据《东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适用规矩》第十四条,契合不予行政处分景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商场监督管理行政处分程序规矩》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矩,对其不予行政处分。

  该企业对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自查剖析,认为是:经销商广州市增城清露桶装水店产品寄存环境不合格,产品运送进程的叠放不合规,搬运用的劳保手套存在污渍未消毒清洁且未及时来更新导致的。

  佛山市信大易购商贸有限公司出售的标称风云小子(东莞)食物有限公司出产的鱼皮花生(裹衣花生)(商标:泰滋味,规格型号:210克/瓶,出产日期:2023-08-11)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矩。

  鉴于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目标简单遭到食物出产、包装、运送、贮存、上架陈设摆卖出售等环节影响,且东城分局经查询认定是东莞市莞烨交易有限公司贮存不妥导致过氧化值不合格,并已对东莞市莞烨交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分。风云小子(东莞)食物有限公司供给了出产记载、出厂查验陈述、送货单及出售记载等有关的材料,证明其已实行主体职责,当事人出产质量操控环节未发现存在差错,产品查验合格后出厂出售。综上,涉案产品不合格原因并非由当事人所造成的,违法现实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矩及《商场监督管理行政处分程序规矩》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矩,决议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分。

  该企业对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自查剖析,认为是:经销商东莞市莞烨交易有限公司贮存不妥导致的。